部分医用耗材院内比选谈价公告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都江堰分院·阿坝州林业中心医院
部分医用耗材院内比选谈价公告
设[2016]08号
一、比选谈价项目名称:
类别 |
耗材名称 |
规 格 |
备注 |
挂网产品 |
一次性使用镇痛泵 |
10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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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 |
Y型(18G、20G、22G、24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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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注射针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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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器(带针) |
1ml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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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l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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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l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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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l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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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ml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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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l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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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支注射针 |
4.5#、5.5#、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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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挂网产品 |
袋式输液器 |
单叉 7#针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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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叉 7#针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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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器 |
直管 7#针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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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支静脉输液针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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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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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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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敷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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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输液针头用 |
二、耗材目录:凡属挂网采购耗材必须是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平台产品,且必须是“信息已完善”可交易状态产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经营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和授权文件;
4、 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纪记录。
(二)资格预审文件需按规定提供以下资质资料:
1、比选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非比选产品制造商参加比选,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非比选产品制造商参加比选,则必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产品的唯一授权书原件(说明:1、如相同产品的同一生产厂商向两家及以上的比选人提供授权书的,授权书无效;2、如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生产的,则生产厂商指其在国内注册的分支机构或授权总代理);授权书必须加盖授权方鲜章和被授权方鲜章;
5、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比选人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6、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比选产品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双面;授权代表参与比选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双面;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要求比选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比选人印章(鲜章)。
四、凡属挂网采购耗材,供应商必须是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备案配送商,须提供配送商在平台备案的截图证明材料。
五、凡属高值挂网采购耗材,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挂网“流水号”和挂网平台 “截止上月末最低采购价”的截图资料证明材料。低值挂网耗材必须提供“挂网限价”的截图资料证明材料。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阿坝州林业中心医院设备科(地址:都江堰市太平街445号)。
七、资料费(比选资料):200.00元,递交书面报名资料时交纳;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1000.00元,递交书面报名资料时交纳,待比选谈价结束后退还;凡报名后不参加比选的配送商,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九、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8日下午16时
十、竞价/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资格预审合格后电话通知。
十一、竞价/比选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十二:联系电话: 028-69396968 联系人:张先生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都江堰分院·阿坝州林业中心医院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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