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式血气分析测试卡比选谈价公告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都江堰分院·阿坝州林业中心医院
干式血气分析测试卡比选谈价公告
(设2016-13)
一、比选谈价项目名称:
干式血气分析测试卡
测试项目:10项(PH、PO2、PCO2、Na+、K+,CL-,Ca++, Hct 、Glu、Lac)
计算项目:HCO3-std,HCO3-act,mOsm, cH+, BE(ecf),BE(B),BB(B),ctCO2,sO2(est),Ca++(7.4),AnGap等, 测试+计算项目可达34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经营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和授权文件;
4、 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在经营活动中无违纪记录。
(二)资格预审文件需按规定提供以下资质资料:
1、比选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非比选产品制造商参加比选,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非比选产品制造商参加比选,则必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产品的唯一授权书原件(说明:1、如相同产品的同一生产厂商向两家及以上的比选人提供授权书的,授权书无效;2、如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生产的,则生产厂商指其在国内注册的分支机构或授权总代理);授权书必须加盖授权方鲜章和被授权方鲜章;
5、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比选人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6、提供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比选产品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双面;授权代表参与比选活动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双面;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要求比选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比选人印章(鲜章)。
三、凡属挂网采购耗材,供应商必须是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备案配送商,须提供配送商在平台备案的截图证明材料。
四、凡属挂网采购耗材,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挂网“流水号”和挂网平台 “截止上月末最低采购价”的截图资料证明材料。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阿坝州林业中心医院设备科(地址:都江堰市太平街445号)。
六、报名费:200.00元,递交书面报名资料时交纳;售后不退。
七、比选保证金:1000.00元,递交书面报名资料时交纳,待比选谈价结束后退还;凡报名后不参加比选的配送商,所交纳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八、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下午16时
九、竞价/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资格预审合格后电话通知。
十、竞价/比选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十一:联系电话: 028-69396968 联系人:张先生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都江堰分院·阿坝州林业中心医院
2016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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